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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7

什麼樣的人才是真正的天才人物?

來源: http://www.wretch.cc/blog/weiwei90baby/12205780




以前以為真正的天才人物是被所有人愛戴的,每個人提起他都像說起天上最耀眼的星星,無限崇敬。然而現在我覺得,那樣的人要麼是城府頗深的政客,要麼就只是普通的人才。真正的曠世奇才,從一落地開始,就帶著與這世界的不調和,他驚世駭俗超越時代的過於超前的天才,為人世所不容,正所謂天妒英才。然而天才是有兩面性的,一方面他強烈的不容於社會,一方面,天才就像熾熱的太陽,強烈的光和熱征服了所有陽光下的人。於是我要說,真正的天才,愛他的人與恨他的同樣多,人們對他的愛與對他的恨同樣深刻。恨他的人想將他積毀銷骨,而愛他的人視他如神明。

Michael Jackson正是真正的天才。上天對於人世是吝嗇的,曠世奇才只有百年或千年間才會降世一次,他正是上天施加他那僅有的慷慨時降于人世的天才。

空洞的讚美之詞是無用的。要讓大家信服必須拿出實證來。任何人都不能否認,Michael一直是世界關注的中心,讚美與詆毀呈勢均力敵之勢伴隨著他。我不想針對那些詆毀為他辯護,因為對於凡人來說,每個人首先都是一個人,而他首先是個音樂人,其次才是一個人,所有對他的詆毀都是針對他的私生活的,而我十幾年來一直在密切關注著他,卻從沒見過有人詆毀他音樂與舞蹈的才華,原因只有一個:真正的藝術是無法詆毀的。

但是,因為那些無聊無腦的人的大肆宣傳,人們提起他時只會想到成山的惡語和詆毀,所以我覺得有必要再一次強調他的音樂,讓大家將視線重新集聚到真正有價值的音樂天才上。
要介紹Michael的音樂才華,先要從他的音樂定位開始。

對於Michael音樂的定位,一直是個困難的問題,可以說是眾說紛紜。有人說他是搖滾樂之王,有人說他是King of Pop(流行樂之王),其實全稱是:流行樂、搖滾樂和靈魂樂之王,這三個音樂界無比崇高的桂冠都戴在了他一個人的頭上。更有甚者,一些西方專業的樂評人認為,Michael的音樂,不屬於任何音樂形式,他的音樂自成一種類型,那就是Michael Jackson樂。近幾年來,持這種觀點的人越來越多了。

為什麼會出現界定的困難呢?我首先要列舉一個無可爭辯早有定論的事實,在通俗音樂史上,公認的三個最偉大的音樂個人或團體(當然,這裏的偉大並不是純從音樂造詣上說的,還綜合了個人魅力等因素)是The Beatles (披頭四),Elvis Presley(貓王)和Michael Jackson。Elvis Presley、The Beatles被確認為搖滾樂的開山鼻祖(筆者對這個權威評價持保留態度,因為實際上是黑人的音樂造就了當代通俗樂壇,黑人其實是三大人種中最有音樂天賦的,當代的任何音樂流派無不打上了黑人音樂的深刻烙印,黑人音樂是當代通俗樂壇的主導力量和最大影響者,而搖滾樂更是黑人音樂的直接結晶,或者說是黑人音樂最主要的成就,所以說搖滾樂的開山鼻祖一定是個黑人,只是因為當時美國黑人的地位卑下,他的名字已無從考證了,更大的可能是搖滾樂並不是一個人創造的,而是一個相當數量的黑人集體創造了搖滾樂,但無論是誰,怎麼也輪不到Elvis Presley和The Beatles的)。而貓王更被認為是披著搖滾外衣的流行樂和鄉村音樂歌手(這不是我個人的論斷,而是他死後人們給他下的中肯正確的評價)。無論怎樣,前兩者都是有明確界定與歸類的,而作為通俗樂史上最偉大的音樂家的Michael為什麼如此難以界定呢?下面是我苦思了很久得出的一點結論與看法。

無可否認,Michael是天生的音樂奇才,以筆者十幾年對他的關注與研究來看,他的音樂涉及了通俗樂壇的所有音樂流派,而就是通俗音樂以外的古典音樂,他也有涉及。更誇張的是,他不光在不同的歌曲中涉及不同的音樂流派,有時就是在同一首歌中都會有幾種不同的音樂形式。與他長達四十年的音樂生涯相比,他並不算多產。而他創造的歌曲中,有一些可明確界定為靈歌、搖滾樂、爵士、藍調或電子樂,然而另外一些卻根本無法定位。

然而我要說的是,音樂像水一樣,本就是流動的,音樂的本質來源於人的本能,根本沒有分類,而各種各樣名目繁多甚至互有雷同重複的音樂分類都是人們後加上去的,而Michael的偉大之處就在於,他敏銳的音樂嗅覺使他不僅從理論上認清了這一點(庸人也可以做到這一點),更從他的頭腦、心靈、靈魂,他的每一個細胞認識到了這一點(這個就只有天才能做到了)。於是,他完全不受現有的音樂流派那些條條框框的束縛,將它們融會貫通,他更高超的地方在於,他創造了新的音樂流派,無可否認,Michael樂這種音樂流派的確存在,而且在過去、現在一直都是樂壇的主導,將來很長一段時間仍然會是。

當然,將現有音樂流派的融會與創造Michael樂絕不是割裂開的。他們之間深刻的聯繫自不必說了,那麼,可以說Michael是音樂的主導嗎?他將音樂融會貫通,還創造新的樂派,是不是說明他將音樂玩弄於股掌了呢?筆者對Michael的崇拜自不必說,但筆者的回答仍是:當然不!因為沒有人能主導音樂,將其玩弄於股掌之中,即使Michael Jackson這樣的音樂天才也不行,音樂是凌駕於任何人之上的。如果有人覺得自己可以,那他絕對沒有音樂天才,也寫不出好的音樂,只是狂妄之徒而已。Michael自己的話是對這個問題最好的回答:我從沒寫過音樂,也從未創造過音樂,音樂是不受人主宰的,我只是音樂的一個載體,我試著去感受音樂,music writes itself(音樂自己寫了自己)。

雖然Michael Jackson的音樂不屬於任何流派,但他與搖滾樂的關係是不得不提的。因為Michael與搖滾有很深的淵源,且人們對他與搖滾的關係有很多誤解。所以在此對他與搖滾的關係進行深一層的討論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誤解大致有兩種。有的人一提起Michael,就會說:“那個唱搖滾的。”相反的,有人會說:“那個流行歌手。”

很明顯的,流行與搖滾勢同水火,很多搖滾音樂人都是鄙視厭惡流行的,很多搖滾的死忠歌迷也對流行有很大的偏見。涅磐樂隊的靈魂人物科特科本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的厭惡最後達到了一個非常極端的地步,他以死來表達自己極端的厭惡,他說這是他對卑下的流行的最後抗爭。
科特科本是否過於偏激這個問題我們姑且不談,但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搖滾與流行的不相容,可見人們對Michael的普遍看法是多麼的錯誤。

我前面對Michael屬於什麼類型的歌手的討論已經可以充分的回答剛才的問題,Michael既不是流行歌手,也不是搖滾歌手。但Michael與搖滾有不可分的淵源。他不是專門作搖滾的,比如涅磐、邦喬飛(他對搖滾的背離讓筆者認為他只不過徒有搖滾其表而已,或許這種說法有些偏激,但至少他音樂的實質遠沒有他喧囂的音樂外表表現得那樣切合搖滾的精神,可既然普遍的說法認為他是重金屬王子,那姑且把他列在這裏,也許他只是搖滾做得不夠好,但還算是專門做搖滾的,我們不能過於苛求了)、槍花、性手槍、林肯公園、德國戰車、老鷹樂隊、Blur、B.B.king。但他絕對是有搖滾氣質的,當提起搖滾樂的發展史時,Michael永遠是不得不提的一筆,而且是濃墨重彩的一筆,他是搖滾史上最有影響力的人,(我把“之一”去掉了)高高地站在搖滾金字塔的頂尖之處。(這是對Michael的搖滾地位公認的評價)然而前面提到的那些專門做搖滾的同志們,卻不一定都能佔有一席之地了。

從筆者個人來看,搖滾一直是筆者的最愛,在筆者接觸過的搖滾樂隊與個人中,Michael無疑是做的最好的。

也許大家會覺得這是因為對Michael的偏愛才會使我得出這樣偏激而錯誤的判斷,有人甚至會質疑,Michael是否真的做過一首地道的搖滾歌曲。那我要說,搖滾的本質是什麼?搖滾是音樂之母孕育的一個怪胎,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它絕不屬於古典音樂(這好像是廢話),但它同樣不容於流行,可一直有相當大的一部分人認為搖滾是流行的分支,這實在是大錯特錯,但沒什麼可奇怪的,因為搖滾自誕生之日起就一直被眾人誤解、曲解、詆毀、謾駡,由於它過於驚世駭俗的特質,世上90%的人都無法接受它。相對的,搖滾又是最使人瘋狂癡迷的音樂形式。也就是說,世人要麼恨之入骨,要麼愛之切膚,但恨之入骨的人永遠是大多數,搖滾不能併入流行的重大原因(當然不是根本原因)就是:所謂流行,顧名思義,那一定是被大多數人接受的,而搖滾過去不是,現在不是,將來也永遠不會是,如果有一天是了,那麼它也就不叫搖滾了。

那搖滾的本質到底是什麼?搖滾是不調和的音樂,另一個誤區是,搖滾是吵鬧的音樂,只有對聽覺有強大刺激的音樂才是搖滾,其實搖滾有時可以非常溫和,不需借助電吉他與貝斯喧囂的伴奏,不是只有震耳欲聾的搖滾才是地道的好的搖滾,軟搖滾照樣可以成為經典,但是搖滾的精神一定不能是柔和的。另一大誤區是,人們認為搖滾是社會的毒瘤,搞搖滾的人都是邪惡的人渣,至少不是善良之輩,“大多數人以為搖滾就是喧鬧浮躁是狂吼尖叫,是舉著中指的粗俗是墮落深淵的卑鄙。”(引自一位搖滾發燒友)此大謬也,正是因為對社會的高度責任感,對正義過於偏執的追求,才產生了搖滾的憤怒,使搖滾披上了一層滿是荊棘的扎人的外衣,搞搖滾的人也都有著離經叛道的外表,於是人們產生了搖滾是邪惡的這種錯覺。

其實,搖滾是偏執的,極端的,但是它又是有良心的,它有極為善良的本質,這雙方面的因素混合在一起,造成了搖滾對社會傳統、原有秩序極端的憎恨,這種憎恨有的以破壞一切秩序,傳統的道德觀念的形式表現出來,有的以建立新秩序的形式表現出來,有的則二者皆有,(當然還有別的形式,本來這種表現形式就沒有一定之規,以什麼樣的形式表現出來都無好壞之分,關鍵是它的內核),第一種無疑是悲觀厭世頹廢無望的,而後兩種是積極的,搖滾有時很陰暗、頹廢,但這不是它的全部。不過話又說回來,積極並不等於快樂,搖滾的本質從來不是快樂的,一定是憤怒發洩的,而且永遠懷著深刻的悲哀,它的主題大多是關於社會、政治、人性、內心深處的情感、性的,這樣的主題,想快樂也快樂不起來的,也許有時它可以看起來光鮮快樂。我不想評述搖滾的陰鬱厭世會給人們帶來的負面影響,因為至少它的出發點是好的,而且搖滾只是一種音樂形式,不是什麼衛道士,沒有必要事事正確。搖滾是最接近音樂的神聖本質的音樂,它無時無刻不在傳播人類最真實的情感,它是最能淋漓盡致最深刻真實的表達情感的音樂形式,所以它最能使人瘋狂,這一點是任何其他類型的音樂望塵莫及的。這才是最重要的,這是衡量真音樂與偽音樂的唯一標準,也是音樂的最高境界,能夠完美深刻的表達情感則一切足矣,什麼音樂形式、嗓音條件、唱腔,旋律都已無足輕重,就憑這一點,就可以說搖滾是最偉大的音樂形式。

說了這麼多,好像和Michael沒關係了。實際上,筆者前面介紹搖滾的潛臺詞就是,Michael的性格與筆者提到的搖滾的一切特質都是暗合的,或者說,Michael與搖滾根本就是合一的,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從事搖滾的,只有像Michael這樣與搖滾相合的人才可以。人們之於搖滾的態度與之於Michael的態度也是完全吻合的,只不過搖滾得到的世人的恨遠比愛多(這正是搖滾的獨特之處,也是筆者喜歡搖滾的緣由之一),而Michael得到的愛恨的力量是均等的。

Michael與搖滾最大的共同點就是,過於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引發他們對社會發出了過於偏執、憤世嫉俗的呼聲與反擊。然而Michael是一個博大的音樂載體,他具有多重人格(雙重人格已不足以描述),做搖滾時,他比那些傑出的、真正有搖滾良心的、將一生一世、靈魂與肉體所有的所有獻給搖滾的人對搖滾更加專注,感悟也更加深入,做音樂追求的是人樂合一,Michael就與搖滾完全融合在了一起,比那些傑出專注的搖滾人更甚,也比他們更憤怒,更悲傷、更嫉世。而涉及其他音樂領域時,他又表現出非常不同的特質,在搖滾中他的善良是尖銳的武器,是利刃,而在非搖滾的音樂領域,有時他的善良成了軟化的善良,但只是有時。

前面還說過,並不是喧囂的搖滾就是最好的搖滾,比之一些專門做搖滾的人,他的搖滾顯然要柔和一些,喧囂嘈雜的背景也少一些,他天籟般清亮多變的嗓音與科特科本(涅磐樂隊主唱加靈魂人物)超級暗啞的嗓音所帶來的嘈雜質感也完全是兩種風味(不過他的嗓音實在多變到了讓人感到覺得不可思議的地步,以他原本清亮高亢的嗓音,居然照樣可以唱出科本那樣暗啞的聲音,前後完全判若兩人)。然而他輕易的捕捉到了絕大多數人一生也無法領悟到的搖滾的良心,這才是關鍵所在,才是最重要的,是否喧囂只是形式而已。

然而他有一首喧囂程度超過絕大多數重金屬、硬搖滾、垃圾搖滾、朋克音樂的歌,那就是“Dirty Diana”。


 

























“Dirty Diana”是不得不提的,這首歌不是Michael最有名的歌,更不是他最受關注的歌,相反,它常常被人們忽略。也許是我孤陋寡聞,但這是我有生以來見過的最優秀最純粹最符合搖滾本質與良心的搖滾,也是我永遠的最愛。這樣說並不是因為它極為喧囂發洩的旋律符合世俗所認為的搖滾的形式,(實際上搖滾沒有形式,音樂更沒有形式)儘管它真的把搖滾的喧囂與暴戾發揮到了極致,我從沒見過那麼刺激聽覺極限的音樂,而是因為它極大的傳遞了Michael內心的情感,它是我見過的表達情感最成功的歌,它給我的情感上的共鳴讓我終生難忘,聽這首歌時我看到了Michael的良心,看到了他心底埋藏最深的東西。難怪資深樂評人說,Michael不是用腦去創造音樂,而是用心去創造。這讓我想起了凡高,類似的評價也被人們用在了這位繪畫大師身上。前面已提到過搖滾與情感的關係,Michael之於搖滾我就不必再多說了。

有一點筆者不說大家也會看出,筆者對Michael是推崇備至的,更重要的是,Michael有不容置疑的音樂天才,“他就像一本永遠翻不完的書,當你已經發現了很多,他又會給你更多”(引自伊莉莎白泰勒),所以,光是把我所知一一表述的話,恐怕就要長篇累牘。他的舞、他的歌喉、他的譜曲作曲才能,還有他很多驚人的不得不提的天才和特質筆者完全沒有涉及,他的歌只述及一二而已。而如果真要給他做一個完整、全面、公正、準確地評價的話,更是無法停筆,而且也無法做到,這不僅是因為上邊的原因,更重要的是,Michael在我心中的音樂地位是異常神聖的,所以在評述他的音樂時,筆者一定要力求完美、準確、到位,生怕錯評了他。然而在全面地評價這樣一位百年甚至千年不遇的音樂天才時,就是最權威的樂評人也會撓頭,也會偏頗,難免失准,因為Michael超前的音樂天才是無法評價的,也不是用來評價的,而是用來感受與品味的。

所以,筆者的另一個感覺就是,寫這篇文章,實在是異常困難,嘔心瀝血這種感覺筆者是深深感受到了,當然,這跟他在筆者心中異常神聖的音樂地位也有關。可筆者這樣對一切尤其是音樂異常嚴苛挑剔的人,幾乎不可能認定什麼是神聖的,更不要說在音樂上認同了。
是該收筆的時候了,但Michael的故事永遠不會結束。天才的肉體終有一天會像巨星般隕落,但那充滿靈光與睿智的靈魂,永遠不會消逝。最後以Michael自己說過的一句話作為結尾,大家可以從這些話中看到他受到的委屈與誤解和他受到這些不公正的待遇的原因(但只是以管窺豹,略知一二而已)。

我已經厭倦了被人操縱的感覺。這種壓迫是真實存在的,他們是撒謊者,歷史書也是謊言滿佈。你必須知道,所有的流行音樂,從爵士到搖滾到hip-hop,然後是舞曲,這些都是黑人創造的,但這被逼到了史書的角落裡去,你從來沒見過一個黑人出現在它的封面上,你只會看到貓王,看到滾石樂隊,可誰才是真正的先驅呢?自從我打破唱片紀錄開始——我打破了貓王的紀錄,我打破了披頭四的紀錄——然後呢?他們叫我做畸形人,同性戀者,性騷擾小孩的怪胎!他們譏笑我漂白了自己的皮膚,做一切可做的來詆毀我,這些都是陰謀!當我站在鏡前時看著自己,我知道自己是個黑人!——Michael Jackson







這篇文章轉載自WWW.MJKOP.COM,作者並不是我,是我好幾年以前在網路上看到的,當時Michael還在這個世界,這篇文章被多次轉載,原作者是誰已不可考,這篇文章對MJ迷來說真是鑽石等級的文章,所以當時看完後就立刻當成寶貝收藏了下來,後來有當高中老師的朋友想在課堂談Michael,我整理了一份資料給她,這篇文章也被我選用~
如果有人知道原作者是誰,或者知道原始文章出處,請告之,我一定會加註上去!
我是那種難以接受搖滾音樂的人,唯一能接受的搖滾也只有MichaelDirty Diana是首神奇的搖滾歌曲,能把完全沒有搖滾細胞的人也征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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